當前,疫情防控處于關鍵時期,驛城區衛生計生監督所采取四措并舉的工作方法,加強對轄區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垃圾監督檢查,確保轄區內醫療單位、新冠肺炎醫療救治定點醫院、醫學隔離觀察點各類醫療垃圾得到及時、安全、有效處置,防止疫情擴散和疾病傳播。
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監管責任。醫療垃圾分類處理有效監管是控制疫情擴散的重要環節和途徑,該所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要求,堅決杜絕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全面落實監管措施和責任。
加強業務指導,落實主體責任。針對新冠病毒醫療廢物的特殊性,該所要求各醫療衛生機構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明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及負責收集處理的工作人員是直接責任人。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對醫療垃圾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等環節監督管理到位,確保醫療垃圾能夠及時、安全、有效處置。全區26家區、鄉級醫療機構均簽訂崗位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加強分類管理,確保暫存安全。要求全區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凡診療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人產生的廢棄物(含生活垃圾),發熱門診和病區產生的廢棄物(含生活垃圾),均按照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內部設置的醫療廢物暫存間,要有獨立區域存放新冠病毒相關醫療廢物,并與一般醫療廢物使用物理隔斷或走道隔離。收集存放醫療廢物的專用包裝袋、利器盒、處置桶等,必須粘貼“新冠”字樣,當垃圾容量達到¾時,務必采取鵝頸結式封口,并雙層包裝,在暫存時使用紫外線照射1小時進行消殺處理,離開污染區時由收集人員對包裝用84配比液進行再次消殺,移交醫療廢物處置機構時,要求必須貼注印有產生單位、部門、時間、類別,定點救治醫院的必須注明“新冠”字樣,并在每天交接后對暫存處的運輸工具和地面進行及時的消殺和清潔,做好交接記錄的登記。
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源頭安全。為確保“新冠”相關醫療廢物能夠規范收集、安全運送、有效處置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該所下發了《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監督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督導》的通知,抽調醫療管理科和6名業務能力強的業務骨干組成2個督導督查組對各級醫療機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和新冠肺炎的醫療救治定點醫院進行不間斷巡回檢查,嚴格要求相關單位依法、依規做好醫療廢物處置工作。
截止目前,全區安全處置醫療廢物垃圾18138.75千克,其中,感染性醫療廢物1094.43 千克,病理性醫療垃圾3.6千克,“新冠”醫療廢物1456.92千克全部移交有資質的醫療廢物處置機構進行及時處理和清運。為堅決遏制疫情蔓延、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